中共咸阳市武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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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谈体会、改作风”
——纪检监察干部在行动
来源: 作者:赵琪、谭小飞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6-08 15:51:26

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奋力完成改革发展艰巨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作为监督检查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是首责、专责。《条例》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实质、核心要义,真正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努为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过硬本领、提高工作的动力、干事创业的激情和严于律己的行动自觉。

《条例》深刻影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毅力。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扎实推进政治巡视,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治“四风”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自觉增强改作风、找差距、补短板意识,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不断提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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