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功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持续领取残疾人救助金案件,现将其中1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武功县游凤镇游凤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官某履职不力导致他人持续领取残疾人救助金问题。游凤村村民梁某的父亲(残疾人)于2021年4月患病死亡,但武功县游凤镇游凤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官某因思想松懈,工作未落实,履职尽责不到位,没有按月报送该村人员死亡信息情况,导致梁某从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持续领取其父残疾人救助金,多领取救助资金6185元。2022年7月11日,梁某已将多领取的救助金全额返回财政公户。官某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致使国家财政资金流失,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于2022年8月21日给予官某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1起持续领取残疾人救助金案件,充分反映出责任意识作风之弦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增强法纪意识,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加大力度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深入排查线索,严肃查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