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引导党员、群众正确高效行使监督权利,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武功县纪委监委紧盯基层信访举报工作,通过深入拓宽基层举报渠道、严格明确举报类型程序、实行全面销号管理制度等工作机制,打通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
深入拓宽基层举报渠道。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做好信访举报作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调整思路,落实责任,不断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使群众对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知晓率明显提升,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量逐步减少,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同时,对外公开并广泛宣传纪检信访举报的地址、联系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网站,引导群众选择更快速便捷的举报方式。
严格明确举报类型程序。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相关文件要求,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三个种类:明确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事项,提倡实名检举控告。明确实名检举控告的界定,强调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鼓励群众实名反映问题。明确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阐释诬告陷害行为的定义。同时,对每个信访举报线索的处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材料是否齐全、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是否案结了事、举报人是否满意”的原则一一核实,确保处置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实行全面销号管理制度。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照单编号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处置标准处置问题线索。对已经查结、反馈的信访举报件,及时从信访管理系统中销号。对未按期办结信访举报件,及时了解未办结的原因,启动督办程序,通过电话督办、当面督办、发函督办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尽快办结信访件并从台帐中销号。并通过“以案代训”,提高信访工作业务能力,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