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功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持续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我们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建立健全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协同协作机制,着力促进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武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武功县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对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进行梳理和细化量化,明确各镇办(社区)和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负面清单,并组织各单位“一把手”签定《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压实责任、理清任务。立足协助职责,制定《武功县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及时向县委汇报省市纪委工作部署要求,提请研究审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报请审批相关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调查、采取留置措施等执纪监督监察事项,切实加强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领导”。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议题19个;县纪委向县委请示汇报案件查办、处置等情况28次。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武功县纪委监委采取半年督责、年终考责、述责点评等方式,全力推动责任落实落地。重点结合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牵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考核,通过听取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和个人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查阅资料、走访谈话、实地查看等,严格考责问效。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部门单位和“一把手”,在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干部年底考核等考核评比中均不得评为优秀。同时,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精准有力问责,进一步放大震慑效应。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结“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查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5起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