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武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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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纪委监委“五严禁”让清明节更“清明”
来源:咸阳廉政网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4-14 10:29:48

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清明期间作风建设工作,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复燃,武功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教育提醒,用“五严禁”及时给党员干部“清脑、明心”,筑牢纪律防线。

一是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使用公车、公款等公共资源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变相进行祭扫以及从事游玩或其他私人活动。

二是严禁以清明期间疫情防控或组织活动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三是严禁借亲属丧葬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四是严禁违反禁酒规定,或在值班期间空岗、缺岗以及接待服务群众中推诿扯皮、冷横硬推、态度恶劣、效率低下等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五是严禁违反工作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外出报备有关规定,不报告或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地的问题。

武功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清明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关键环节和重要场所,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方式,严肃查处违反五个“严禁”的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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