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从严从细抓好机关事务办公用房工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立足实际,强化举措,狠抓台账管理、专项整改、流程审批、租借使用和信息掌控“五项”落实,确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监督管理工作持续推进。
一是落实完善公房管理台账。我们采用实地红外线电子测量,严格核准面积,对全县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逐一展开排查,摸清家底,将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现状,统一造册,逐项登记,完善更新了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总台账和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分台账。共累计排查单位111家(含下属单位46家,镇街道除外),共统计办公用房2371间,面积48742.01平方米(办公室用房1264间,面积21610.1平方米),确保了办公用房工作高效推进。
二是落实开展专项清查整改。我们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对全县74家单位433名领导干部(其中:县级30名、科级147名、副科级256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测量。经核查,我县办公用房共计403间,面积6214.7平方米。同时,我们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分成两个督查组现场予以政策指导,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加大整改措施力度。通过专项清查整改,我县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全部整改到位,保证了办公用房的整改质量和效果。
三是落实依规严把审批关口。严格按照“申请为先、调查核对、实地测量、跟踪监管”的工作方法,先后为县残联、县文化旅游局等单位调配划转办公用房共计58间,下发办公用房修缮批复12家,有效缓解了全县部分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紧张问题。
四是落实掌握出租(借)公房底数。为使办公用房工作持续推进,我们对全县74家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借)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除各镇(街道)无办公用房出租借情况外,共排查单位14家,涉及办公用房出租(借)情况100余间,均签订了出租合同。目前,现已收回办公用房8间。
五是落实精准数据信息填报。我们将全县134家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数据信息,及时录入系统,统计上报汇总,截止目前,共统计办公用房72处办公区,总建筑面积136258.79m2,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14707.38m2,编制人数3706人,基本办公用房使用面积71781.99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9366.11m2,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