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武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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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纪委监委:监督“不打烊” 让清明更“清明”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4-05 17:45:15

清明时节,草长莺飞,万象更新。“气清景明”,既是人们对自然人文之景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社风清正的期盼,为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文明祭扫新风,武功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节点当“考点”,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节前、节中、节后各环节,及时给党员干部“扯扯袖子”“清清脑子”,让清明节更“清明”。

宣传教育立足于“早”。宣传教育是预防的基础。清明节前夕,武功县纪委监委积极倡导文明祭奠,要求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坚决做到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探亲访友;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纪律要求。同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信访举报着眼于“畅”。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利用“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畅通监督举报方式,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全方位及时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清明节假日期间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存在“庸懒散慢、不作为、机关病、节日病”等问题一律以“零容忍”态度快查快处、严肃追责,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监督检查致力于“实”。节日期间,武功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室组地”联动模式,紧盯关键节点和重要场所,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对各单位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形成有力震慑,筑牢廉政“防腐墙”,打好清明“节点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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