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武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纪委全会精神 / 正文
驻武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
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战伟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5-21 14:57:06

“受处分后,我一度很迷茫和悔恨,这次回访,让我卸下了思想重负,感谢组织让我重新振作起来。”一名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小学校长在接受驻武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回访时吐露了心声。4月29日至5月7日,集中回访教育的对象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被县纪委监委机关和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和监察对象。

为确保回访教育工作扎实有效,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县纪委监委制定实施的《关于对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受处分人员的处分时间、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原则,坚持惩戒与教育齐抓,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开“疙瘩”,放下“包袱”,重拾信心、重新出发,使受处分干部转变有为干部。

此次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监督覆盖的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系统涉及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11名同志进行了回访教育,在回访教育过程中既听取了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汇报,了解思想、工作、生活及改正错误表现的情况,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况、家庭关系、工作情况及现实表现等,也听取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及反映。并建议其所在的党组织要充分了解受处分人员生活、工作中面对的困难,及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促进思想作风转变,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达到挽救和教育目的。经过走访,受到党政纪处分的11名同志均能够正确看待过去的问题、深刻反省自我、转变思想、积极投身到当前工作中去。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