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武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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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纪委监委曝光4起关于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12-16 09:18:31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效应,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专项领域整治取得实效,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小村学区成教专干张党社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22年2月,张党社身为成教专干,具体负责民办教育,将县教育局下发要求民办幼儿园退还2021年下学期疫情期间停课费的通知,只是在微信转发了通知,未深入到辖区内各幼儿园督异退费工作,致使县翔宇幼儿园没有将停课费予以退还,而是采用周末补课冲抵,导致幼儿家长多人上访投诉,张党社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9月,张党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游风镇新村村委会副主任付天保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付天保在任村会计期间,未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互助资金协会进行年检,被县民政局发文撤销互助资金协会,导致该村贫困户无法在互助资金协会贷到所需款项,付天保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5月,付天保受到记过处分。

3.武功镇八一村玮环组组长赵民社未及时上报低保户死亡情况的问题。因赵民社粗心大意工作不细致,未及时上报2021年3月玮环组低保户赵世荣死亡情况,导致多领7728元的低保金,赵民社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10月,赵民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县棉织厂书记兼厂长马智明违反工作纪律,对棉织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马智明在任武功县棉织厂党支部书记、厂长期间,对棉织厂安全隐患排查不负责任,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检查发现棉织厂安全隐患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不力,导致武功县棉织厂2022年5月发生火灾,马智明对此事负有直接监督责任。马智明曾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8月给予马智明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撤销其陕西省武功县棉织厂厂长职务。

通报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思想重视不够、隐患排查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等作风问题。全县各党委(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研究本部门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推动整改,以小切口抓出大成效。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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