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武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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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不停步——武功县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来源: 作者:谭卫刚 李一迪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2-24 09:40:34

2021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政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坚定稳妥、稳中求进正风肃纪反腐,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现将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领导班子的政治能力和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得到全面加强。

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相贯通,把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责述廉等制度,把廉政谈话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压实了“两个维护”重大责任,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年党内问责6人,监察问责1人,约谈镇(街)、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8人次。

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紧盯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日督查、日报告、日反馈工作机制,共开展监督检查26轮次,立案查处3起,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58人,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保障执行作用

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对标中省市纪委政治监督内容和县委决策部署,重点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层级、分领域、分项目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规范化,全年共开展项目化监督检查12轮次,涉及38项内容,发现问题94个,党纪政务处分20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数8份。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持把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切入口,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诫勉谈话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64件,处置问题线索354件,谈话函询195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共审查回复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2224人次,组织实施任前廉政考试51人。

积极推进同级监督。印发武功县《关于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县纪委主要领导同5名县委常委进行谈心谈话,重点了解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肃换届纪律、乱占耕地问题、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县级领导承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坚决站稳人民立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始终把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月例会制度,定期听汇报、议措施、提要求,整治工作稳步推进。2021年,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8件,党纪政务处分79人,通报批评1人;扶贫领域问题9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人;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问题11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9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深入整治停车收费、住房、教育、医疗、社保、民政救助、生态环保、涉企乱收费、涉法涉诉等9个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牵头部门制定行业整治方案,认真督导检查和入户走访,共监督检查89次,发现问题37个,向7个部门发放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查处问题线索2121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8人,通报曝光112人。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共开展4轮次全面督导检查,发现问题23条,立案查处6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15项;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问题25条,立案2件,批评教育6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涉及政法系统问题线索“大起底”“大筛查”,助推全县教育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共受理问题线索13件,立案6件,了结7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扎实开展镇、村(居)、“两代表一委员”联审工作,累计出具廉政意见回复1693人次,暂缓33人次;镇(街)领导班子换届出具廉政意见回复104人,暂缓2人。

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坚持节前、节中、节后不定期明察暗访,严查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公务接待、超规格使用办公用房、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2人。深化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12人,有效营造了震慑、知止氛围。

强化对担当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积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有效实施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无实质内容、重复检举控告问题线索集体审议直接了结机制,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加大谈心谈话、澄清正名力度,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以良好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五、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严查重点行业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1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初核354件,立案223件,党纪政务处分256人,组织处理383人,移送司法1人。其中,查处科级干部2626人。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81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61人次,占比68.6%;第二种形态243人次,占比29.7%;第三种形态11人次,占比1.3%;第四种形态3人次,占比0.4%,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注重扎牢制度笼子、以案促改,把“一案一整改”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深挖细查案件背后的思想、责任、制度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30余份,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贪欲之祸》等警示教育片400场次,发放《警示教育录》等典型案例读本300余本,全县15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赴咸阳参观警示教育展,引导教育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充分利用中央和省市纪检监察主流媒体平台推广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经验做法,2021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和省市媒体和纪检监察内参共刊发稿件346篇,并被省纪委评为2021年度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六、稳步提升巡察质量,推动整改落实提质增效

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中心工作,深化政治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巡察工作稳步推进。县委巡察组完成了1轮常规巡察和1轮巡察“回头看”,覆盖18个县级部门党组(党委)、2个镇党委,下延村级党组织33个。巡察共发现问题296个,移交问题线索18个。对全县粮食购销领域进行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7个,移交问题线索3件,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突出“三个聚焦”。“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根本任务,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1轮常规巡察1轮巡察“回头看”、1轮常规巡察,巡察党组织33个,发现问题414条,移交问题线索45条,立案查处66人,组织处理30人。延伸巡察村(社区)10个,发现问题104条,移交问题线索5条。

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制度,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对县委第七轮、第八轮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53条,下发提醒函13份,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突出质量提升。“巡察质量提升年”为抓手,编印了《巡察工作学习资料汇编》《“三个聚焦”任务清单》等文书资料,健全规范了巡察工作流程制度。开展集中培训395人,选派8名专职巡察干部参加中省市巡视巡察干部培训班,组织35名干部赴富平县学习考察,提升巡察干部业务能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不断深化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县镇“三化”建设

持续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如期完成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派出监察组改革,健全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协调机制,推行了派驻机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考核办法、派驻机构述责述廉等制度,落实了县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办案协作机制,切实提升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扎实开展“三化”建设。把县镇纪检监察机关“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运行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调整办公用房72间,高标准建设办案工作区和18个谈话室,足额配备日常办公办案设备设施,切实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完善运行机制,出台案件交叉审理、重大复杂案件咨询会商、机关室部联系帮扶派驻纪检组等一系列制度,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加强。

八、持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选优配强干部队伍。积极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优化配强县纪委领导班子和派驻(出)机构领导干部,以省考招录、公开遴选、择优选调等方式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40名,充实了人员力量,优化了干部结构,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抓牢干部教育培训。瞄准实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加强全员培训、干部夜校、跟案学习等业务培训,举办综合业务培训班19期,培训2000多人次,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全面提升。持续开展“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制度,累计抽调45人次到省市纪委参与工作和跟案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和执纪执法水平。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坚决防止“灯下黑”。先后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2起,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1人,以实际行动落实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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