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武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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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委四个巡察组向第八轮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王战伟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7-28 12:27:25

   近日,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武功县委四个巡察组完成对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12个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传达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县委书记办公会听取和专题研究巡察工作的会议精神;4个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反馈了巡察情况;随后,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县委4个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县法院、教育局、卫健局、财政局、环保局、城投公司、供销联社、自然资源局、医保局、机关事务中心、电商办12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县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党组织建设情况,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反馈会要求,被巡察党组(党委)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被巡察党组(党委)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召开专题会议,深刻自查,举一反三,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时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将巡察反馈问题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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