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武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曝光台 / 正文
武功县纪委监委曝光2起酒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6-16 09:10:39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在向纵深发展,广大党员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惜以身试法,特别是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怀着侥幸心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坚决防止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2起党员干部酒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武功县长宁镇政府机关干部丁勇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有关问题2023年1月5日22时33分许,长宁镇人民政府干部丁勇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武功县交警大队贞元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21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丁勇政务警告处分。

2.武功县长宁学区德安专干吴晓锋后驾驶机动车的有关问题2022年10月19日23时21分左右长宁学区德安专干吴晓锋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武功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查获,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3日,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晓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树牢安全意识、道德意识、自律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